实习律师--陈硕
在交通事故中被交警判定为“主责”,通常会被法院在民事赔偿中直接认定为具有重大过失。虽然这二者在法律上并不完全等同,分属不同的法律程序和判断体系,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紧密关联。
一、两者的差异
交通事故“主责”,由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作出对事故原因的判断,依据的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在引发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具有事实性、技术性,关注行为与后果的客观因果关系。
民事行为具有重大过失,系法院在审理民事赔偿案件时,对行为人主观过错程度的司法认定。依据的是行为人是否明显违反了普通理性人应尽的注意义务,漠视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风险。具有价值性、法律性,侧重对行为人主观心理状态的评价。
二、司法实践认定标准
在绝大多数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中,除非有充分相反证据推翻,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通常是划分民事赔偿责任的基础性和决定性证据。法院会高度尊重这一专业认定,并据此评价各方过错。被认定为“主责”,意味着行为被权威部门判断为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这也直接证明了行为人在驾驶过程中,存在明显的、违反法律法规及安全驾驶义务的行为,可以推断其行为具有法律上的“重大过失”。
三、“主责”在不同民事场景下的具体影响
在某些法律关系中,行为人是否存在“重大过失”是决定责任如何承担的关键。
例如,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主责事故致人损害,雇主赔偿后,可向有重大过失的雇员追偿。
又如无偿搭乘(好意同乘)他人发生主责事故,因具有重大过失,将不能减轻对搭乘人的赔偿责任。
四、律师建议
1.切勿轻视认定书:事故认定书是后续所有法律程序的基石。如果对认定结果不服,务必在收到文书后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这是最主要的救济途径。
2.全面收集证据:无论是否复议,都应保存好事故现场照片、视频、行车记录仪数据、维修单据、医疗记录等所有证据,以备民事诉讼或保险理赔时使用。
3.利用程序影响认定:在交警调查和调解过程中,清晰、有条理地陈述己方观点和证据,有可能影响责任划分的初步倾向。
4.民事庭审中的抗辩:在极少数情况下,如果有确凿证据能证明认定书划分的责任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如对方存在酒驾但未检测出等),可以在民事诉讼中向法庭提出,并申请对事故原因进行重新鉴定,但成功难度很高。
交通事故中的“主责”认定,在民事司法实践中几乎必然导致被认定为具有“重大过失”,并将据此确定赔偿责任。这是处理事故后续赔偿、保险理赔乃至可能的法律诉讼时最核心的法律事实。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切勿轻易认下“主责”,如认为交警部门认定的“主责”不合理,要保存证据据理力争,防范后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