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生活的复杂图景中,正当防卫作为一项至关重要的法律制度,犹如一座坚固的堡垒,守护着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的合法权益。它赋予公民在紧急状态下自我保护的权利,是正义对邪恶的有力回击,也是法治社会中维护公平与秩序的重要防线。近年来,随着一系列涉及正当防卫案件的曝光与热议,这一法律概念愈发受到公众的关注,从“于欢案”“昆山反杀案”,到电影《第二十条》引发的广泛讨论,正当防卫制度不断走进大众视野,促使人们深入思考其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与价值。如何准确理解、合理运用正当防卫制度,不仅关系到个体在遭遇危险时能否有效捍卫自身安全,更影响着整个社会法治精神的彰显与弘扬。深入探究正当防卫的法律边界与实践路径,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公众法治信仰具有深远意义。
一、正当防卫的历史渊源
我国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与完善的过程。1979年刑法第十七条首次确立了正当防卫制度,规定当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时,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然而,该规定对防卫超过必要限度的认定较为宽泛,在实践中缺乏足够的明确性与可操作性。随着社会的发展与法治理念的进步,1997年刑法对防卫制度进行了重要修订,放宽了防卫的条件,对防卫过当的情形予以细化。其中明确指出,针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实施防卫行为即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也不属于防卫过当,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这一修订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对公民正当防卫权利的保障,鼓励民众在面对严重不法侵害时勇敢反抗。到了2020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构建了一系列具体且实用的适用规则。例如,该意见明确规定判断防卫行为是否过当需同时满足“行为明显超出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两个条件,并且对“重大损害”进行了清晰界定,即导致侵害者重伤或死亡,若伤害较轻或者防卫行为虽过度但未造成严重伤害,则不视为防卫过当。这一系列法律规定的演变,反映了我国法治建设在不断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力求在保障公民权利与维护社会秩序之间寻求更为精准的平衡。
二、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剖析
(一)存在不法侵害行为
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必须有真实且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不法侵害行为发生,这类行为既涵盖犯罪活动,也包括违反公共秩序管理规定等一般违法行为。需要强调的是,不法侵害必须是客观存在的,绝非基于防卫人主观臆想或推测。例如,在日常生活中,甲无端怀疑乙要对其进行攻击,进而先下手为强对乙实施暴力行为,这种情况因缺乏实际的不法侵害,甲的行为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只有当乙确实实施了诸如殴打、抢夺等危害甲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不法行为时,甲才具备实施正当防卫的基础条件。
(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正当防卫要求不法侵害处于正在进行的状态,具有时间上的连续性与现实危险性。判断这一条件时,需综合考量多种因素。从不法侵害的性质来看,若是严重暴力犯罪,其紧迫性和危险性更高,对防卫时机的要求相对更宽松;对于持续时间,短暂但激烈的不法侵害与长时间持续的侵害在认定上有所不同;不法侵害是否有实际中止,如侵害人主动停止侵害行为或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实施,也会影响对防卫时间的判断;同时,防卫人的主观状态,例如在极度恐慌、紧张情形下对侵害行为是否持续的判断可能存在偏差,对此也应予以合理考虑。比如,在某起抢劫案件中,犯罪人手持凶器威胁受害人交出财物,在抢夺财物过程中,受害人进行反抗,此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受害人的反抗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但如果犯罪人已经抢到财物逃离现场,受害人在事后追赶并对其实施攻击,此时不法侵害已结束,该行为通常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三)具有防卫意图
防卫行为必须基于保护合法利益的目的,包括国家、公共利益以及个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等免受不法侵害。缺乏这一正当目的的行为,即便在形式上表现为对他人的攻击,也不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例如,甲与乙素有积怨,甲蓄意挑衅乙,待乙动手后便借机对乙进行猛烈攻击,此时甲的行为并非为了抵御不法侵害,而是出于报复心理,其不具备防卫意图,不能构成正当防卫。只有当防卫人主观上是为了制止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保护自身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其行为才符合正当防卫的意图要件。
(四)防卫行为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
防卫行为应直接指向实施不法侵害的行为人,避免对无辜第三方造成伤害。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的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只有针对侵害人本人采取行动,才能实现这一目的。在一些多人共同实施不法侵害的场景中,防卫人既可以针对直接实施侵害行为的主要人员进行防卫,也可以对在现场共同参与不法侵害的其他人员采取防卫措施。但如果防卫行为误伤到与不法侵害无关的旁观者,那么针对该旁观者的行为则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例如,在一群人围殴丙的事件中,丙为摆脱困境,反击殴打实施围殴的人员,其行为针对的是不法侵害人,属于正当防卫范畴;但若丙在慌乱中打伤了路过的无辜群众丁,对丁的伤害行为则不符合正当防卫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的要求。
(五)防卫行为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正当防卫需符合合理性与适度性原则,确保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的严重程度大致相当。在判断防卫是否超过必要限度时,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必要性方面,需考量防卫行为是否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防卫行为的强度,包括使用的暴力程度、攻击的手段等;造成的后果,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的伤害程度;使用的手段,如是否使用凶器以及凶器的危险性等;还有行为人所处的具体环境,例如在狭窄封闭空间内与开阔空间中的防卫行为可能存在差异,以及防卫人的主观状态,如在极度恐惧下可能出现的过度反应等。法律要求防卫行为既能够有效制止不法侵害,又不能明显超出必要限度,以平衡个人自卫权利与防止权利滥用。例如,面对徒手轻微推搡的不法侵害,防卫人却持刀将对方砍成重伤,这种防卫行为明显超出了必要限度;而若面对持刀行凶的不法侵害人,防卫人使用棍棒进行反击并造成侵害人一定伤害,以制止其继续行凶,该防卫行为则更可能被认定为在必要限度内。
三、正当防卫在司法实践中的困境与挑战
(一)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的界限模糊
在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行为常与相互斗殴存在外观上的相似性,导致两者界限难以准确区分。因琐事引发的争执,双方往往都有情绪激动、行为冲动的表现,使得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变得复杂。例如,甲乙两人因停车问题发生口角,随后升级为肢体冲突。在此过程中,很难简单依据谁先动手、谁造成的伤害更严重来判断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若甲先动手推搡乙,但乙随后使用了明显超出对抗推搡程度的暴力手段进行回击,此时乙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需要综合考虑双方对冲突升级的过错程度、是否使用凶器、暴力手段的强度等因素。如果仅依据表面行为进行判断,容易将正当防卫误判为相互斗殴,从而损害防卫人的合法权益。
(二)事后判断标准与防卫时情境的差异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司法人员往往是在事后对防卫行为进行判断。然而,不法侵害发生时的情境具有突发性、紧迫性,防卫人处于高度紧张、恐慌的状态,难以像在正常冷静状态下那样精准控制自己的行为。而司法人员在事后以理性、客观的标准去评判防卫行为,可能会忽略防卫人当时的实际处境。比如,在遭遇突然袭击时,防卫人可能会出于本能进行激烈反抗,导致对不法侵害人造成较重伤害。但从事后看,若以常规的理性判断,可能会认为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这种事后判断标准与防卫时情境的差异,给正当防卫的准确认定带来了困难,容易导致对防卫人不公平的判定结果。
(三)举证责任与证据收集的难题
在正当防卫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与证据收集存在诸多挑战。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防卫人需证明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在实际情况中,防卫人在遭受不法侵害时,往往处于被动、慌乱的状态,很难及时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而且,不法侵害现场可能较为混乱,证据容易灭失或难以获取。例如,在一些街头暴力冲突中,现场可能没有监控设备,证人可能因害怕或未看清具体情况而无法提供有力证言。同时,对于防卫行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等主观性较强的问题,证据的收集和认定更为困难。这使得防卫人在举证过程中面临较大压力,可能影响正当防卫的认定结果。
四、完善正当防卫司法实践的路径探索
(一)明确司法裁判标准与指导案例应用
司法机关应进一步明确正当防卫的裁判标准,细化认定规则,减少模糊地带。通过发布具有权威性、典型性的指导案例,为基层司法人员在处理正当防卫案件时提供清晰的参考依据。这些指导案例应涵盖不同类型的不法侵害场景和防卫行为表现,详细阐述案件事实、争议焦点以及裁判理由,让司法人员在遇到类似案件时能够有章可循。例如,对于不同程度的暴力侵害对应的合理防卫方式和限度,可以通过具体案例进行说明。同时,定期组织司法人员学习研讨指导案例,加深对正当防卫裁判标准的理解和把握,提高司法裁判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二)强化司法人员培训与观念转变
加强对司法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其对正当防卫制度的理解和适用能力。培训内容不仅要包括法律条文的解读,还要注重对实际案例的分析讨论,通过模拟演练等方式,让司法人员身临其境感受不法侵害发生时的情境,体会防卫人的心理状态和行为反应,从而在实际裁判中能够充分考虑防卫时的具体情况。此外,引导司法人员转变观念,摒弃传统的过于严苛的判断思维,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充分认识到正当防卫制度对保护公民权利、弘扬社会正气的重要意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站在防卫人的角度,以普通人在类似情境下的正常反应为参考,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
(三)优化举证责任分配与证据收集机制
考虑到防卫人在举证方面的实际困难,适当优化举证责任分配。在防卫人初步证明存在不法侵害且自身行为具有防卫性质后,合理转移部分举证责任给对方或司法机关。例如,对于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这一关键问题,若防卫人能够提供基本证据证明自己是在遭受不法侵害时进行反抗,司法机关应积极主动收集其他相关证据,包括现场勘查、证人调查等,以全面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同时,鼓励社会公众在遇到不法侵害事件时,及时通过手机拍摄等方式记录现场情况,为后续可能的案件处理提供证据支持。此外,建立健全证据保存和管理机制,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为正当防卫案件的公正处理提供坚实的证据基础。
五、最后结语
正当防卫制度作为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石,承载着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公民权利的重任。在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中,我们需要持续深入研究和完善这一制度,准确把握其法律边界,妥善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难题。通过明确裁判标准、强化司法人员培训、优化举证责任等一系列措施,让正当防卫制度在实践中得以精准适用,使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能够理直气壮地行使防卫权利,让正义不再“委曲求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彰显法治的力量,弘扬社会正气,构建更加安全、和谐、公正的法治社会,让每一个公民都能在法律的保护下安心生活,让“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
实习律师--何靖阳